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中共中央關於再廢止和宣佈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日前發佈。根據《決定》,1949年至1977年中共中央制定的411件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160件被廢止,231件宣佈失效,20件繼續有效。中央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此前,中央已對1978年至2012年6月出台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1949年以來中央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共1178件,經過清理,廢止322件,宣佈失效369件,二者共占58.7%;繼續有效的487件,其中42件需適時進行修改。
  (原標題:691件黨內法規廢止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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