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金煜)環保部昨日下發《關於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編修工作的函》,要求各地改進重污染天應急預案,特別是確定合理的預警分級尤其是紅色預警分級標準,統一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顏色表述,避免出現人為因素導致“滯後預警”或“不預警”。環保部官員表示,目前一些空氣重污染城市尚未發佈紅色預警,與預警標準不統一有關。
  京津冀今年差點發紅色預警
  據環保部,自《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頒佈後,過去一年,全國20個省(區、市)、近三分之二的地級市編製了應急預案,共發佈了200餘次重污染天氣預警並採取響應措施,在削減空氣重污染峰值、降低重污染頻次、保障群眾健康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環保部表示,仍有部分空氣質量不達標的城市沒有編製應急預案,部分應急預案存在定位不准、體系不健全、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應急保障不夠等問題。
  環保部要求,各地要系統分析本地近兩年來重污染天氣形成過程,確定合理的預警分級尤其是紅色預警分級標準,並統一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顏色表述。
  環保部一名負責監測的官員表示,目前各地的確存在紅色預警尺度不一的問題。“比如,去年空氣重污染的時候,原來想的是北京要中小學停課,結果第一次停課是在哈爾濱,第二次是在南京。”這名不願具名的官員說,“這說明各家對紅色預警的判斷不一樣,有必要調整成一致的,特別是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基本都在一個區域內,是協同防止空氣污染,大家都是一樣的污染,你一個城市啟動了,另一個城市不啟動,老百姓就會有意見。”
  不過,這名官員表示,目前京津冀地區基本沒有發佈過紅色預警,並不是地方在人為干預,而是幾次重污染過程往往兩三天就過去了,沒有達到紅色預警的標準,但包括北京在內的京津冀城市,今年的確有差一點就突破紅色預警標準的時候。“從現狀看,京津冀的一些城市這個標準很容易突破,如果真突破了,就要監督它(政府)到底有沒有啟動紅色預警響應。”
  重污染天前地方政府會被提醒
  環保部文件要求給出重污染天應急預案如何制定的統一格式。政府應急預案與部門實施方案以及相關企業、單位操作方案作為一個預案體系協同推進,政府應急預案要簡潔明瞭,重點將“具體任務”細化為“誰要做”、“何時做”和“如何做”,預警條件和響應措施上要和區域層面與相鄰城市相協調。
  環保部明確要求,要實施“預警即響應”以及沒有提前預警時的補救措施,避免出現人為因素導致的“滯後預警”或“不預警”。
  根據要求,沒有制定應急預案且空氣質量不達標的城市政府,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應急預案的編製工作。
  上述環保部官員表示,至少在京津冀地區的城市,當地政府負責人的觀念和以前不一樣了,對重污染天相當重視。“如果這個地方還是一天到晚烏煙瘴氣的,不採取措施,那‘大氣十條’是有明確規定的,是要追責的。”
  他說,目前環保部的區域監測中心如果監測到未來兩三天會有重污染天氣發生,都會提前正式發函給當地人民政府,告知其後幾天可能出現的情況,提醒其採取措施,而如果地方政府對此視而不見,不採取有效措施,按照目前“黨政同責”的要求,其將會被追究責任。
(原標題:環保部:確定合理重污染紅色預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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